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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 (2016—2030年)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中药材协会 浏览次数:336发表时间:2018-12-1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
(2016—2030年)的通知
豫政办〔2017〕3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2日
 
河南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
 
  为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步伐,推进健康中原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及省十次党代会部署,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为目标,实施中医药优先发展战略,弘扬张仲景文化,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举措、中医药管理体系和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标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原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传承发展、创新驱动。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强化创新驱动作用,着力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深化改革、统筹推进。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补偿、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坚持中医西医并重、中药西药协同发展。统筹发展规模与质量,坚持质量优先、效益优先。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升。突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和现代中药产业发展,突出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播,全面提升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发展水平。
  (四)以人为本、服务惠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加群众医疗服务选择机会,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保证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中医药强省建设初见成效,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的目标,中药产业不断壮大,中医药发展部分指标居全国前列。专项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基本完备,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实现中医药服务资源要素数量和质量双达标。全省公立中医医院床位达到0.56张/千人,中医执业医师达到0.42人/千人,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优质资源占比明显提升。省级中医医院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中医儿科、骨伤、肺病、糖尿病等专业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争取入选全国区域医疗中心,康复、脑病、肿瘤等专业跻身全国先进行列;80%以上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形成一批全省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服务功能得到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进一步强化,80%以上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其中床均建筑面积、床均卫生技术人员分别达到60平方米/床、1人/床以上;10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规范的中医药服务。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进一步发展。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养生保健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参与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大幅度提高,在艾滋病、病毒性肝炎、流感等传染病防治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河南中医药大学一附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全省骨科临床研究基地科研实力显著增强,带动全省中医药科研水平整体提升,推出3—5个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中医药科研团队,争取在国家和我省重大科研课题立项及获得国家科技奖项上有新的突破。中药材保护与发展体系基本建成,种植面积达到500万亩。原料来源实现基地化,流通环节规范化仓储率达到70%,药材质量标准显著提高。现代中药产业规模化发展,产值达到1000亿元,竞争力持续提升。
  到2030年,全面建成中医药强省,综合实力全面提升,主要指标居全国前列。建成设施优良、功能完备、特色突出、健康运行的中医医疗、教育、科研体系,现代中药产业、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跻身全国先进行列。河南中医药大学一附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建成全国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以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核心的优势专科集群在全国形成较大影响,建成5个以上全国中医专科医疗中心;市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社会办中医机构和公立中医医院形成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局面,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养生协调发展。河南中医药大学建成国内一流的研究型中医药大学,面向基层的中医药高等专科教育、职业教育形成规模,继续教育体系运行良好,中医药人才短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我省中医药科学研究整体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在若干专业领域保持领先地位,建成一批实力雄厚、机制健全、开放合作的科研平台,造就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名中医和中医药研究团队,争取推出中国工程院院士人选。现代中药产业和研发生产能力居全国先进行列,打造一批中药制药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中药研发、生产、流通形成完整体系。中药材生产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成为全国中药材生产和种植的优势区域。
  四、重点任务
  (一)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完善规划布局,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以公立中医医院为主体的覆盖城乡的基本中医药服务网络。按照功能定位和基本标准,改善省、市、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提高诊疗装备水平,完善服务功能,突出特色优势。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推进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人员配备。推动民营中医医疗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支持康复医院设置中医科室,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配备。
  2.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以国家级重点专科为龙头,以省级重点专科为骨干,加快各级中医专科建设。三级中医医院基础雄厚的专业要争创国家中医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其他优势专业以重点专科为基础,建设全省中医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将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临床救治体系。巩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成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国家和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县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
  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和保障激励机制。继续推出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及河南省名中医。传承中药炮制工艺,培育代表性传承人、中药炮制技艺宗师。做好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支持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名中医和其他知名专家带徒授业。创新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机制,设立“河南省名中医”师承教育项目,通过师承模式培养优秀中医药骨干人才。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等院校和教育机构探索中医药传承人才培育模式创新。支持南阳市办好仲景书院。支持民族医药、宗教医药和养生技术传承创新。深入实施省中医临床学科领军人才和重点学科(专科)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完善支持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稳步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争取到2020年我省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医师均接受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依托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开展中医药类在职培训、定向人才培养和项目引进工作,提高现有中医药人员素质。优化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内容及知识结构,支持基层医务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4.依法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依法改革中医医疗服务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实施中医诊所备案制管理。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传统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离退休名老中医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门诊部和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5.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建设,以临床问题为导向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围绕重点病种,尤其是在儿科、骨伤、肺病、脑病及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和急危重症方面,制定和推广实用性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探索建立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与模式。推进综合医院、西医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水平提高。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以及职称晋升中,合理确定中西医知识和技能内容要求。鼓励西医学习中医知识和技能。重点培养高层次的医教研复合型中西医结合人才。加强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提升基层中西医综合诊治能力。
  6.鼓励中药制剂研发与应用。支持医疗机构研发、生产和应用中药制剂,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配制。支持中药饮片与中药配方颗粒等新型饮片产品研发。支持运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生产传统剂型中成药。鼓励运用中医经典处方、中医经验方研制中药制剂。在确保安全和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对医疗机构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的中药制剂,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可以在专科协作网络、科研协作单位、对口支援单位和医联体内调剂使用。将中药新药研发、中成药二次开发与重大疾病防治相结合,围绕提升临床疗效,加强中医药联合攻关,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和水平。
  7.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依托河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打破各医疗机构之间的壁垒,连通信息“孤岛”,建设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健康档案等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和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积极推广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信息技术支撑临床研究。鼓励探索“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创新,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电子处方、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健康管理等服务。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探索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探索融合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鼓励中医药机构研发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器械器材。推广融入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在疾病康复、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运动保健、托老保健等领域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2.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加大医疗养老联合体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力度,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师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及养生保健、体检、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和诊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以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设立中医特色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在中医药资源丰富、优势明显的地方,规划建设一批以保健养生、医疗康复为主的养老产业园区。
  3.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融中医诊疗、康复、养生、休养、文化传播、商务会展、中药材考察于一体的健康旅游。充分利用我省中医医疗资源、中药材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特色中药保健品、功能食品、药酒、药妆等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建设一批中医药生态休闲旅游景区、休闲养生养老基地,打造中医药主题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健康旅游综合体。支持举办高层次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1.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全面继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系统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和方法,编纂出版《河南省名中医学术经验荟萃》系列丛书。开展中医药经典文献和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推进中医药古籍文献数字化。挖掘整理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形成统一规范并传承推广。开展民间中医特色疗法收集、整理、评价及推广工作。
  2.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学术传承,充分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对人才培养、技术传承创新及临床科学研究的辐射引领作用。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建成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一批中医药学术传承团队。实施与师承教育相衔接的中医药“领军、骨干、青苗”等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3.建立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和评价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和评价制度建设,完善课题管理、项目绩效考核、科技成果奖评审等相关制度。优化科技创新和评价条件,建立河南省中医药学术咨询与评审专家库,通过同行评议和引进第三方评估,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研究水平。提升科技创新和评价能力,继续实施科研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各层次科研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中医药企业共同参与,多学科、跨部门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
  4.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快国家级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重点研究室和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省中医药研究院、省正骨研究院、南阳市张仲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建设,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为中医药科技创新提供基础支撑。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之间协同创新。支持科研团队争取国家和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省科技计划加大对中医药科研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河南省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重点支持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优势病种临床研究、中医理论传承与创新研究、中药新用和中成药新用研究,中药生产、炮制技术研究,配方颗粒和中医诊断治疗康复设备研发。
  (四)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1.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依托河南中医药大学,巩固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成果,全面掌握我省中药资源现状,建立全省中药资源数据库、资源动态监测机制和信息网络。加强野生中药资源涵养保护,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引导野生中药材抚育种植产业化发展,实现优质中药材生产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推广应用生物技术和新型育种、栽培技术,发展名贵中药材种植。建立豫产道地药材、大宗药材的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制定中药材生产、加工、流通、储运行业规范,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有效、稳定、可控。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药材科技园、博物馆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育基地。
  2.加快构建现代中药产业体系。制定面向省内外的“引、育、用”人才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加快培养一批熟悉中医药、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中药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促进中药产业优化升级,催生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培育和扶持优质中药饮片加工和中药制药企业。以宛西、羚锐等中药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中药物流仓储业,打造高效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延伸产业链条,加速中药流通领域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或中药材专业市场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规划建设一批中药现代物流中心,支持中药名店连锁经营,培育一批新的中药经营企业。
  (五)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把张仲景作为我省中医药最高的旗帜、最响亮的品牌、最大的无形资产继承好、发掘好、弘扬好。大力挖掘、凝练和弘扬张仲景文化、洛阳正骨文化和怀药文化,突出张仲景品牌,打造以张仲景文化为核心、富有时代和地域特征的中医药文化体系。深入研究我省历代名医、流派的学术思想,挖掘、整理、研究现存的中医药文献资料。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文化典籍保护工作,加大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发挥我省中医药资源和学术文化优势,在中医医疗、教育、科研、制药、服务贸易发展等方面加强国内外深度合作与交流。积极谋划和打造中国嵩山骨科高峰论坛、仲景论坛、黄河心血管论坛、河南中医高层论坛等一批高端学术论坛,打造我省中医药高层次学术品牌和文化品牌。
  2.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范围,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博物馆等给予支持。支持中医药文化读物和影视作品出版和摄制,建设一批中医药科普宣传基地,继续办好南阳张仲景医药科技文化节。鼓励中医药企业参加各类文化产业展会,鼓励文化企业创作以中医药为主题和内容的文化创意产品,支持中医药文化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文化贸易,全面展示我省中医药发展的悠久历史和辉煌成就。允许产业发展相对较好的地方先行先试,鼓励支持其发展壮大中医药文化产业,培育中医药文化产业集群。
  (六)积极推动中医药对外开放。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支持有优势、有特色、有竞争力的医疗机构和企业全面参与全球中医药领域合作与竞争,鼓励到海外开办中医医院、诊所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教育国际合作,吸引更多的海外学生来豫接受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探索我省中医药特色品牌与服务贸易、旅游相结合,吸引境外居民来豫体验中医药服务,购买中医药产品,把中医药打造成我省对外开放和人文交流的名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中医中药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调与沟通,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推动中医药改革创新,支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县级以上政府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和中医中药统筹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与工作推进机制,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要将中医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作为重点支出予以保障,建立与本地中医药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逐步缩小中西医之间的投入差距;要落实政府举办公立医院责任,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至少举办一所达到相应等级的公立中医医院;要在争取国家项目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支持达不到基本标准的公立中医医院改扩建或迁建;要在项目安排、财政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职工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等方面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西医协调发展,充分考虑并尊重中医药的特殊性,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倾斜,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人为限制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应用;要在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税收政策等方面,对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中医药旅游等项目给予支持。
  (二)强化依法管理,完善监管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推动出台《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律素质。提升中医药监督与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销售假劣药品及保健品等行为。依法保护中医机构、中药企业和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针对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实际问题,健全中医药管理政策标准体系,并做好卫生、医保及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中西医并重方针落实。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推广应用。
  (三)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大力弘扬张仲景文化,传播科学用药和养生保健知识,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进基层活动,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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