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内容(第四批)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大纲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版《中国药典》四部通则的增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及我委组织的相关科研课题研究结果基础上,完成了四部相关通则的起草工作,并经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第四批)(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完善药典通则内容,现在我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三个月。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将相关意见、修改建议及具体说明反馈我委(见附件2)。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通则反馈+单位”。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收文) 邮编:100061
传真:010-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微生物及生物检定:许华玉(电话:010-67079521)
附件1: 1421-灭菌法.pdf
附件2: 反馈意见单.doc
点击链接获取:http://www.chp.org.cn/view/ff808081687448ca01687881b153072b?a=BZFL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01月23日
关于《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内容(第五批)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四部通则修订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已于2018年2月起分批次在我委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委组织召开各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研讨,并整理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五批)。相对于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修改的内容以浅橙色底纹标记(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完善药典通则内容,现在我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一个月。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将相关意见、修改建议及具体说明反馈我委(见附件2)。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通则反馈+单位”。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收文) 邮编:100061
传真:010-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微生物及生物检定:朱冉(电话:010-67079581)
附件1: 1101- 无菌检查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9206 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和应用指导原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2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灭菌用生物指示剂指导原则(新增)(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生物指示剂耐受性检查法指导原则(新增)(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细菌DNA特征序列鉴定法(新增)(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反馈意见单.doc
点击链接获取: http://www.chp.org.cn/view/ff808081687448ca01687887d9650734?a=BZFL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