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我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自建和采购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河南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试行)》。经省药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省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结合实际贯彻实施。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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